• 1、注册积分
  • 只要成功注册成为NTNY会员,即可获赠100点的积分。
  • 2、生日积分
  • NTNY网站将根据会员在注册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会员生日的时候,赠送100点的积分。
  • 3、推荐积分
  • 老会员推荐一位新会员注册成功,即可获得100点的积分
  • 4、子母积分
  • 老会员成功推荐新的顾客成为NTNY的会员,则这名老会员的会员卡是这名新顾客会员卡的母卡,这名新会员的会员卡成为这名老会员的会员卡的子卡,新会员使用会员卡消费的时候获得100%的会员积分,同时,其母卡获得20%的赠送积分。
  • 一张母卡可以拥有若干张子卡,而一张子卡只能拥有一张母卡。子卡消费时,其母卡获得20%的赠送积分,母卡的母卡不获得任何积分。母卡积分只存在一级赠送关系。并非金字塔型赠送关系。
  • 5、购物获取积分
  • 会员采用在线支付、汇款、货到付款等支付方式购物,并且交易成功,将获取与实际所付金额相同数额的积分。
  • 备注:运费不计算积分;
  • 6、储值消费获取积分
  • 如果会员使用其在NTNY的帐户储值进行购物,并且交易成功,其积分将1.2倍的进行计算。例如:会员在NTNY网站消费1000元的商品,结算时使用储值卡支付全部消费金额400元,余下600元采用其它方式支付,则该会员获得的积分=400 X 1.5 + 600 = 1200。
  • 7、访问网站获取积分
  • (1)每天访问积分:
  • 会员每天登录NTNY网站,并浏览时间在3分钟以上的,即可获赠2个积分;(仅限一天一次,多次登录的以一次计算)
  • (2)每周连续访问积分:
  • 会员在一周七天内,每天登录NTNY网站至少一次,并浏览时间在3分钟以上的,即可获赠积分数=7(天)X2(分)X1.5(倍)=21分;
  • (3)每月连续访问积分:
  • 会员在一个月内,每天登录NTNY网站至少一次,并浏览时间在3分钟以上的,即可获赠积分数=30(天)X2(分)X1.8(倍)=108分;(根据当月的天数计算)

  • 1、享受特别折扣礼遇
  • 凡在上一年度的年度积分总额或本年度的年度积分总额达到规定分数的会员,即可享受特别折扣礼遇:
  • 年度积分总额达到2500分,购买任何商品均享受9.8折优惠
  • 年度积分总额达到5000分,购买任何商品均享受9.7折优惠
  • 年度积分总额达到7500分,购买任何商品均享受9.6折优惠
  • 年度积分总额达到10000分,购买任何商品均享受9.5折优惠
  • 2、参加满额度抽奖活动
  • 凡在上一年度的年度积分总额或本年度的年度积分总额达到2500分,并且拥有超过200分的可消费积分的会员,即可花费200个可消费积分参加每月的抽奖,奖品为:
  • 特等奖1名:获得价值为1000元的赠券
  • 一等奖1名:获得价值为500元的赠券
  • 二等奖1名:获得价值为200元的赠券
  • 入围奖30名:获得价值为50元的赠券
  •  
  • 3、享有限量版商品的优先购买权
  • 本公司将不定期推出具有特别纪念意义的限量版商品,凡在上一年度的年度积分总额或本年度的年度积分总额达到2500分的会员,均享有优先购买权,积分越高,优先度越大。
  • 4、参加积分购物活动
  • 本公司将不定期开展积分换购活动,在活动期内,参加活动的商品,其部分消费金额可用可消费积分抵购,1个积分可作1元使用。
  • 5、购买赠券
  • 会员可将拥有的可消费积分购买赠券,每500个可消费积分购买5元赠券。
  •  

  • 为了使会员能更好的使用积分,获取更多的优惠,NTNY将会定期对会员在一定时期内所积累的积分总额进行核算,并按相关的规定进行积分的处理。
  • 1、核算周期为一年,核算日为每年的4月10日。即从上一年的4月11日起至今年的4月10日止,为一个积分核算周期。
  • 2、在核算日当天,即每年的4月11日,将对上一个核算周期内会员的可用积分进行核算处理:凡在上一个核算期内所累计积分总额达到10000分以上的会员,其可用积分将不作任何处理,延续到下一个积分核算期继续使用;凡在上一个核算周期内累计积分总额未达到10000分的会员,其可用积分将作折半计算,然后延续到下一个积分核算期继续使用。
  • 举例:
  • (1)会员在首个核算期所获累计积分总额达到10000分,假如已消费3000积分,那么尚余7000分可用积分。由于其所获累计积分总额达到1万分,其所拥有的可用积分将不作折半计算,则该会员所拥有的可用积分仍然为7000分。
  • (2)会员在首个核算期所获累计积分总额达到6000分,并且已消费2000积分,尚余4000分可用积分。由于其所获累计积分仅为6000分,总额未达到1万分,其所拥有的可用积分将作折半计算,则该会员所拥有的可用积分=4000分 ÷ 2 = 2000分。
  • 3、 NTNY开业后的首个核算周期的时间为2008年9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为回馈首个核算期内加入的忠实会员,我们将会对其可用积分在第一个核算日(2009年4月11日)进行正常核算处理后,再进行加倍的积分奖励处理。
  • 举例:
  • (1)会员在首个核算期累计积分总额达到10000分,假如已使用3000积分,那么尚余7000分可用积分。由于其所获累计积分总额达到1万分,其所拥有的可用积分不作折半计算,则该会员所拥有的可用积分仍然为7000分;然后,再对该会员所拥有的可用积分进行加倍奖励,则该会员在首个核算日后的可用积分= 7000分 × 2 =14000分。
  • (2)会员在首个核算期累计积分总额达到6000分,并且已消费2000积分,尚余4000分可用积分。由于其所获累计积分总额仅为6000分,未达到1万分,其所拥有的可用积分需作折半计算,则该会员所拥有的可用积分=4000分 ÷ 2 = 2000分;然后,再对该会员所拥有的可用积分进行加倍奖励,则该会员在首个核算日后的可用积分= 2000分 × 2 = 4000分。
  • 定义:
  • 核算日:每年的4月10日为核算日。
  • 核算周期:每年的4月11日起至第二年的4月10日为一个核算周期。(每一个核算周期内所累计的积分总额仅计算会员在该核算周期内的所获积分,非在该核算周期内的获得的积分不予计算在内)
  • 年度积分总额:指会员在核算周期内所获得的会员积分的总额。
  • 可消费积分:可供会员支配使用的积分额度。